靖宇县法院以和解促和谐
日期:2012.11.02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朴京灿 曲庆节)靖宇县法院牢固树立和谐执行理念,深入推行和解工作机制,将和解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耐心告知当事人享有执行和解权,及时传达当事人的和解意愿,加大辩法析理和法律释明力度,因势利导,讲究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分歧、主动履行、实现共赢,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上半年该院通过和解方式执结案件95件,和解率达55.2%,同比上升了25.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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