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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工作不当“二传手”

日期:2009.12.1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薛翠明)为切实提高户籍窗口服务群众质量,靖宇县公安局河南派出所把户籍窗口和户籍民警作为联系群众,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阵地和主要力量,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该所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在工作中接好每一个电话,答复好每一次询问,接待好每一位群众,办理好每一件户籍业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身份证的群众,严格按照“谁首接谁负责”不当“二传手”的原则,做到办事不推诿,服务不扯皮。不能简单用一句“不能办理”或“此事不归我管”而将群众拒之门外。同时建立了严格的监督倒查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户籍窗口出现的服务态度差,行政不作为,乱收费等问题,凡被群众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无论年内工作量多大,其他成绩多么突出均不能评优选先。从而激发了户籍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户籍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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