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办婚姻无感情法院判决解纠纷
日期:2013.07.30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6版(民生服务)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姜连坤)近日,江源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案件,王某的父亲到江源打工期间为其与张某定下一亲事,索要彩礼一万元。二人相识十天后,即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半个月后因婚前双方不够了解,产生矛盾,王某回到娘家,起诉要求离婚,张某同意离婚,但要求王某返还一万元彩礼。法院认为王某与张某没有感情基础,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双方均同意离婚,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二人离婚,王某返还张某彩礼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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