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包办婚姻无感情法院判决解纠纷

包办婚姻无感情法院判决解纠纷

日期:2013.07.30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6版(民生服务)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姜连坤)近日,江源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案件,王某的父亲到江源打工期间为其与张某定下一亲事,索要彩礼一万元。二人相识十天后,即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半个月后因婚前双方不够了解,产生矛盾,王某回到娘家,起诉要求离婚,张某同意离婚,但要求王某返还一万元彩礼。法院认为王某与张某没有感情基础,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双方均同意离婚,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二人离婚,王某返还张某彩礼一万元。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