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强化措施确保“一把手”廉洁履职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3平安白山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长江刘金国)
江源区在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中,把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主抓对象,紧密结合实际,通过教育、规范、监督、惩处等措施,增强党政“一把手”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一把手”以身示范、依法从政、廉洁履职。
定期组织“一把手”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和到区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教育“一把手”始终保持自醒自警意识。通过发放廉政卡片、廉政短信、在重要节日期间进行廉政提醒、举办廉政文化展、组织廉政知识竞赛等,有效激发“一把手”廉政学习自觉性。
加强制度建设,每年对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连带责任追究制度进行检查、监督;各部门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管人事、财务、采购、行政审批、工程制度。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前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离任接受责任审计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纪委书记约谈部门“一把手”制度。每年年初,区纪委都要对各部门“一把手”廉政建设目标制定并下发考核方案,年末对“一把手”抓本部门廉政情况和自身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录入“一把手”廉政档案。实行奖惩机制,考核结果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考核不达标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建议调整部门或撤职。2011年以来,有3名“一把手”因考核优秀被调整到重要部门,有2名“一把手”因考核不达标被调整领导岗位。
拓宽监督渠道。规范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方式,规范公开内容,充分运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平台,扩大公开覆盖面。采用即时公开、定期公开、点题公开、全程公开四种方式,确保公开实效,保证“一把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布举报电话、公开电子举报邮箱、发放征求意见卡、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加强对“一把手”八小时工作内外的监督。对于“一把手”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出,立即进行严肃处理。2011年至今,共查处违纪违规“一把手”7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人,行政记过1人,留党察看1人,免于党纪处分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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