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窗偷东西一人作案52起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公安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金威 孝信)
近日,市公安局新建分局、红旗分局,在市局刑警支队的指挥下,密切合作,共同破获系列盗窃车内物品案52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11月9日8点左右,新建辖区居民谷某到分局报案,8日晚上,他停放在某小区的白色马自达轿车被盗。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协调各治安卡点注意对涉案车辆盘查,同时迅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工作。
11月10日深夜,专案组侦查员经过大量工作后在三江大厦附近的胡同内找到了被盗的马自达轿车,在无法确定该车是被嫌疑人故意遗弃还是临时藏匿的情况下,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守株待兔。两个多小时后,一名男子出现在布控范围内,在他用摇控器打开车门的一瞬,被侦查员当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自称叫武某某,26岁,供述了于11月8日夜间盗窃马自达轿车及在市区内多起盗窃车内物品的犯罪事实。侦查员在对犯罪嫌疑人武某某的人信息进行查询时并没有该记录,经了解,武某某还用过一个名字叫武松。警方随即对武松这个名字进行查询,侦查员发现武某某正是红旗分局通缉的一起车内物品被盗案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及时与市局刑警支队和红旗分局取得联系,通报案情后,新建、红旗两分局在刑警支队的指挥下,决定并案侦查。
面对公安机关的大量证据,武某某供述了今年8月份因盗窃刑满释放以来,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混迹于酒吧、迪吧。为满足高额的娱乐消费,他便将盗窃车内物品当做生财之道。每晚从酒吧出来后,便流窜于市区各住宅小区,物色到作案目标后,利用现场周围的石头、砖块砸碎车窗,对车内物品实施盗窃。所盗物品多为名烟名酒、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以此手段作案70余起。截至目前,共核实案件52起,总价值达2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武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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