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工商局查处不合格文具
日期:2012.07.1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邵国勇)
近日,靖宇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个来自外省的人,在靖宇县龙泉镇利用一台面包车,对外销售质量不合格的文具用品。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核查。
经查,当事人赵某某,来自湖南省邵东县,今年6月份以来,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利用雇佣的面包车,擅自在靖宇县周边乡镇销售文具用品,属无照经营。经靖宇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文具用品中,有209只碳素笔,既无厂名、厂址,也不能使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所销售的涉嫌质量不合格炭素笔作出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提供质量报告。随后,对其无照经营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并依法予以取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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