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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构建“绿色家园”

日期:2012.10.08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作者】 刘勇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 刘勇)

在抚松大地,常年活跃着这样一个群体——— 他们的总人数已超过2300人,分散为200余支队伍,戴着统一的小红帽,每天穿梭在县域内的各个小区,为居民免费开展卫生保健、法律答疑、环保宣传、消防安全等各种志愿服务,他们以辛勤的劳动构建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抚松县自2006年开始,逐步建立了一支由法律工作者、心理医生、政法干警、优秀教师、民营企业家等1256人组成的“绿色家园”志愿者服务队伍。其间,依托抚松新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把“绿色家园”延伸到社区的网格化管理之中,以原有的“夕阳红”、“小红帽”等群众自发组建的防范组织为依托,在全县各乡镇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按照“社区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则,大力开展“绿色家园”、人民调解、治安巡逻、环境保护等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这一优势,对重点青少年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直接帮扶活动。

目前,抚松县的14个乡镇全部建立了“绿色家园”办公室。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5人,成立帮扶小组117个,建立爱心基地56个,吸收志愿者1256名。教育帮扶对象132名,现已有102人解除帮教,解除率占77.27%。102人当中只有1人重新犯罪,“家园”改好率达99.02%,其中考上大学2人,复学再读1人,在外地学技术16人,在本地就业 76人,自谋职业8人。青少年犯罪案件下降50%,人数下降25%,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切实提高“绿色家园”的工作实效,抚松县积极创新载体,对纳入“绿色家园”的青少年群体切实做到“五帮扶”,即帮解困、帮就学、帮矫治、帮扶志、帮就业。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师的作用,配合学校、家长做好思想工作,使失学辍学孩子重新回校就学;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学法、懂法教育,最终使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动员社会力量,搭建爱心平台,举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成果展,帮助青少年树立信心,明确做人的志气,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依托全县“绿色家园”爱心基地,为无职业青年牵线搭桥,安置就业。

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做到实践育人,活动育人。在全县中小学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上法制教育课,举办法制教育讲座,通过各种形象化的教育手段,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同时,建立了“少年模拟法庭”,以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样本,由学生自编自演,法官做好完善指导,用身边的事教育学生,用喜闻乐见的形式让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建立信息网络平台。以松江河镇为试点,建立了互联网“绿色家园”维权网页,开通了“关爱青少年成长热线电话”,设立了青少年成长“心灵驿站”,为青少年提供自我保护、界定犯罪等具有可读性的信息资料,搭建了倾诉心声的平台。截止到目前,维权网页共接待青少年及监护人网上咨询135次,热线电话交流260人次。

几年来,抚松县“绿色家园”工作受到了省委、市委领导的重视和肯定,得到了中央综治办、国家民政部的好评。2006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抚松县召开了全国青少年矫治基地建设现场会,推广“绿色家园”工作经验;2009年12月,“绿色家园”荣获国家民政部社会工作者委员会颁发的“志愿者服务优秀奖”;201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前来视察“绿色家园”时,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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