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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出庭公诉聋哑人认罪伏法

日期:2014.07.18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杨帆李文刚)

近日,一起由临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庭审中,在被告人旁边多了一位手语翻译,用快速规范的手势为被告人打着手语,翻译着控辩双方的提问和辩论。

被告人韩某等四人均系聋哑人,2013年6至10月期间,他们在白山、长白、临江等地,多次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车内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为了使庭审顺利开展,让被告人充分行使自己辩护和陈述的权利,在案件受理伊始,就依法为四被告人分别指派了辩护人,并邀请了经验丰富的聋哑手语老师,负责在案件审理中与被告人韩某等四人进行沟通、交流,对其进行说服、批评与教育,充分保障特殊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诉讼的客观公正。

在庭审中,该院公诉人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将该案证据直观、全面地进行展示,使四被告人、诉讼各方及旁听群众对证据一目了然。在聋哑手语老师的协助下,公诉人、审判员与被告人进行了充分交流,四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表示要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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