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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接受监督

日期:2012.02.2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玉清)

为提高自身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江源区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创新接受监督的形式。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大代表联络等相关工作,从人大代表中聘请3名特邀检务督察员,选任2名人民监督员,健全和完善了全面工作定期汇报、重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交办案件优先查报等一系列工作报告制度。

拓展接受监督的深度。在明确监督内容的基础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搜查扣押和旁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观摩庭审活动,参加不捕、不诉案件听证会,对办案流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回访、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人员是否依法办案,是否严格执行办案程序,是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是否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证人合法权益进行深入了解。

2011年,人大代表应邀参加该院开展的对检风、检纪以及具体执法活动的监察活动4次,该院主动向人大代表专题汇报工作情况3次,征求人大代表工作意见建议6条,推动了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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