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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民警的爱民情怀

日期:2010.03.04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自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她心系辖区群众冷暖,积极维护辖区群众合法权益,由于表现突出,于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并于今年被授予市级“维权卫士”荣誉称号。她,就是八道江区东兴街铁路社区三委和八委的责任区民警孙淑艳。 铁路社区三委有一居民李某,已经七十多岁了,患有多年类风湿疾病,完全依仗轮椅活动,行动十分不便。而李某的三个儿女都已成家立业,但却始终以各种借口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多年来始终依靠街坊邻居及社区的帮助过日子。孙淑艳接管铁路社区后,在一次走访工作中了解到了这一情况后,多次到老人家中探望、嘘寒问暖、了解情况。为了使老人能够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她主动找到老人的子女,进行说服教育,其子女在她的劝导下,明白了自己的义务所在,对事态严重性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自那以后,她不仅为这位老人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让老人得到了家庭的温暖。 2009年9月,铁路小区居民周某找到孙淑艳,说她丈夫失踪了,家中4万元存折和3000余元现金可能被一起带走。孙淑艳了解情况后,马上陪同惊惶失措的周某到火车站和客运站附近进行寻找。后经多方了解,得知周某的爱人是同梅河口市一名叫赵某的女人一起离开的。周某多次拨打丈夫的手机,但一直未能与他取得联系,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后经孙淑艳多方努力,周某和丈夫重新走到了一起。一个濒临绝裂的家庭,重新恢复了往日的温馨。事后周某拉着孙淑艳的手说:“孙姐,是你救了我,救了我们这个家,你真是咱们妇女的好姐妹呀!”像这样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孙淑艳仅2009年就为辖区群众办了22件,真正得到了辖区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舍小家,为大家,造福千家万户,这是一名社区民警的本分。今年45岁的孙淑艳,有母亲有女儿,但在母亲眼中,她是一个不知道顾家的女儿;在女儿的记忆里,她的身影又总是那么忙忙碌碌。对此,她也常常感到不安和愧疚,但为了社区群众对自己的那份沉甸甸的信任,她说,就是一辈子在社区民警的岗位上,也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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