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专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陈乃铭)
张某,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17岁时因抢劫罪被判缓刑。据其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反映,张某刚刚服刑时表现出沉默寡言、破罐破摔等低迷情绪。市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对张某的家庭、生活、学习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后,制订了个性化矫正方案,通过谈话教育,帮助其反思罪错,增强法律意识,强化道德观念,加强认罪悔罪意识。并做张某家人、朋友的工作,鼓励多和他交流谈心,在他身边构建和谐的环境氛围。张某的思想逐渐有了转变,从低落的情绪里走了出来。这时候工作人员又考虑到了孩子的学业问题,他们多次与张某判刑前所在学校协商张某返校事宜,向学校宣传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政策,学校最终收下了这名一时失足的孩子。张某重新进入校园后,思想负担很重,总担心同学知道自己是罪犯,不时会产生弃学的念头。为了稳定张某的情绪,工作人员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思想教育工作,经常约他谈心,向他宣传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权利,讲解改造成功案例,送去典型案例书籍。在工作人员在教育感化下,张某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能够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通过不懈努力,今年,他顺利考入了一所北京院校。
近年来,我市共接收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42人,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矫正过程坚持重保护严管理、重教育强心理、重学习求发展的“三重”原则,取得了明显效果,矫正期间和解除矫正后均没有再犯罪现象,绝大多数人都能够像张某一样成功重返社会,开始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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