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五十元“换”来拘留十五天

五十元“换”来拘留十五天

日期:2008.03.2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社会广角)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王元莉张晓枫 日前,临江森林公安局桦树地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桦树街二委居民刘某开的蔬菜商店的门玻璃在前一日夜间被打破,丢失人民币50余元。派出所通过走访调查,最终确定桦树镇西南岔居民王某具有重大嫌疑,遂将正在网吧的王某带回派出所审查。 现年22岁的王某,没有正当职业,一直依附父母生活。去年7月份以来,王某迷上了上网聊天,花销也渐渐大起来。前天,王某再次向父母要钱未果,无钱上网的他百无聊赖地在街头晃荡。得知刘某的蔬菜店晚间无人看管,邪念顿生。当天晚间11时许,王某趁夜色来到蔬菜店门外,用石头将门玻璃打碎,潜入屋内,将钱匣内的50余元零钱全部盗走。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