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法院行政案件协调见成效
日期:2014.02.2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3平安白山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姜泓宇仲婷婷)靖宇县法院在行政审判实践中,通过庭前协调、庭中协调、庭外协调,庭长、院领导参与协调等调解协调方法,对涉及群体性行政案件,矛盾易激化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案件,根据案情、纠纷的原因,在不违反法律、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坚持自愿原则前提下,平衡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2013年,该庭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结案10件,其中协调撤诉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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