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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手”治理“村官”违纪 长白县纪委监察局

日期:2010.06.1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孟丽艳齐野)长白县纪委监察局近年来针对村级干部违纪违法呈上升趋势的特点,从教育、制度、查处上入手治理“村官”违纪。近年来,全县共组织村干部培训班3次,制定相关制度6个,查办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20多起。

一是从教育上入手。近年来,他们坚持举办“村官”学习党纪条规知识培训班,由纪委、组织、司法等部门的同志授课,使其知纪懂法,办事能遵纪守法。二是从制度上入手。制定了《村务民主管理质询议事制度》、《五议两公开制度》、《村级干部十不准》和《村级财务十公开》等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三是从查处上入手。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属实、影响稳定的大案,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并及时将处理的结果向群众反馈。同时认真研究农村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抓住苗头、分析原因,力求查办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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