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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民的好律师——赵春芳被荣记一等功

日期:2005.08.2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关键词】 靖宇县 律师协会 国家级贫困县 律师执业 律师事务所 经济损失 法律服务 赵春芳 先进事迹 当事人 

【地址】 地址1

【分类号】BG8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 吉林泉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春芳被荣记一等 功,这是记者在赵春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了解到的消 息。$$ 共产党员赵春芳律师执业20年来,扎根国家级贫困县 靖宇县,热心为当地政府、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平凡的岗 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特别在身患癌症以后,生命不 息,奋斗不止,深受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尊敬爱 戴。赵春芳曾成功代理了千余起案件,为政府和当事人挽回 和避免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她参与 了靖宇县引进“农夫山泉”和“娃哈哈”饮品有限公司投资 6亿元的矿泉水生产线重大项目的证论和谈判,审查、起草 合同,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她通过 履行诉讼职能,为靖宇县政府和数百位农民挽回经济损失 500多万元,依法维护了政府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她协助处 理群众上访事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每年就直接参与处理数 百件信访案件,自觉维护了社会稳定。赵春芳在承办案件 中,为当地群众无私提供法律援助,义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她曾为残疾人索要补偿费,为老无所依的老人索要赡养费, 为生活无着落的39位农民工讨要40多万元的工资,也为身 陷囹圄的当事人洗清不白之冤。$$ 近日,省司法厅作出《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 向赵春芳同志学习的决定》,并给赵春芳记一等功一次;白 山市委作出《向优秀共产党员赵春芳同志学习的决定》,中 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赵春芳“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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