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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征管改革为突破把税权关进笼子里

日期:2013.11.22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2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市地税局以征管改革为突破口、深入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制度,破解权力运行“障碍”,有效推动了“税权入笼”,其做法得到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德胜的充分肯定。

深化改革,科学架构税权。市地税局把改革限权放在第一位,从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入手,在关键权力制约上改革创新求突破,对制约权力运行带有根本性、方向性、深层次的问题,通过改革创新,釜底抽薪,从“根子”上破解“权力入笼”障碍性难题。一是推行机构改革融权。推行机构扁平化改革,简并科室,整合职能,上收基层分局(所)行政执法权,削减税务分局行政处罚权,实现税收权力横向集中和纵向整合。通过此次改革,全地区一线税收管理员增加到321人,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40%。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分权。推行税源管理由“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由科室负责人统一派送任务,统筹实施,集体管理,达到分权制衡的目的。积极厘清各涉税部门之间的权力边界,分解了征收权、管理权、评估权和检查权,斩断了以权谋私链条,减少了权力的寻租机会。三是深化涉税改革放权。下放全部涉税审批权限并前移办税大厅,实现同城通办和多元化缴税。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将123项即时办结事项限时到分钟,将47项限时办结事项限时到天,对临时税务登记转正等12项即时办结事项时限在原来基础上再压缩13%,对非正常户解除等12项限时办结事项时限再压缩30%。四是建立税收管理准入制限权。在全国率先推行税收管理准入制,规定税务人员在实施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收管理及延伸检查时,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持有“税务检查证或税务检查通知书”和“工作证件”,否则,纳税人有权拒绝。利用税务办公自动化(TOA)系统进行准入任务派单,实行准入制度信息化管理,从机制入手破解执法随意性难题。自9月份实施准入制以来,全系统使用准入文书355份,其中《税务检查通知书》118份,《税务事项通知书》237份。

全面清理,依法规范税权。依法确权,是“权力入笼”工程的基础。市地税局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各项税收权力加以规范和确认,确保权力来源合法、权力审核依法、权限边界明晰、权力流程固定。一是依法清权确保合法。按照“三定方案”和岗责体系规定,逐岗位清理权力,共清理权力154项,涉及领导权力46项,普通权力108项。二是严格限权明晰边界。在划清各岗位权力限界的基础上,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权限界定的重点,在法律法规明确的裁量幅度内,细化了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发票管理等5大领域的自由裁量标准,压缩了权力空间。三是规范程序固化流程。按一项权力一项制度要求,认真税收权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权力行使作出程序性规定,梳理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形成了权力目录清单,并汇编成制度册进行公示。

科学配置,深度制衡税权。科学配权是推动“权力入笼”工程的核心。市地税局适度分解、科学配置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解决权力过大、过度集中的问题。一是科学配置领导决策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的通知》,全面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制度、“一把手”决策末位发言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分工和轮换制度、中层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五项制度”,科学配置了领导干部的决策权,防止了领导权力过度集中。2013年,全系统22名科级干部、212名股级干部进行了交流,交流面分别达到26.5%和94%。7名优秀青年干部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二是科学配置执法权。成立了涉税集体审议委员会,集体审议和决定涉税人大政协提议案、基层共性涉税事项、税收减免审批等重大涉税事项,避免了税收权力私有化和专制化。改革了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征收方式,实施税额核定实行集体审议办法,采用计算机核税方式,从根本上解决税额核定权不科学问题。全市共调查或信息采集7137户,需要定额调整488户,其中上调453户,每月增加税收额20.69万元,下调35户,每月减少税额17.95万元。三是科学配置监督权。对重点物权、财权,坚持“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原则,实现对重点权力全员定期监督。开展“千人大走访”活动,将税收管理准入制、8项廉洁规定、26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举报电话等事项“上门”送到税户手中,将监督权配置给税户,接受广大税户适时监督。大走访活动,累计走访纳税人24465户,共发放调查问卷24465份,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13类56条,发放税收政策宣传大礼包2万余套,现场解答各类咨询2万余次。将重大执法、管理、监督措施在电视台、报纸上进行连续7天的公示公告,接受社会舆论公开监督。

畅通渠道,公开晾晒税权。阳光是最大的防腐剂。从制度上规范约束权力、强化监督,是反腐治本之策。市地税局坚持阳光决策、阳光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打造让老百姓满意的“阳光地税”。一是扩大公开事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重大决策公开、重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公开、重要税务事项决策公开等,让权力在阳光下晾晒,避免了权力在“暗箱”中操作。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坚持“依申请”公开、“按需要”公开、“有诉求”公开,积极简化手续,简并环节,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创新公开方式。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平台,12366热线电话、短信服务平台等声讯传播平台,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发布会、“政行风及软环境在线”直播等专项活动平台,纳税人学校、纳税人之家等维权保障平台等“四个平台”。让政策更加公开,让权力行使更加阳光。

内外联控,全程监督税权。如果说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器,那么监督就是关住腐败最好的钥匙。市地税局以内部控权、外部控权和网络控权为抓手,对权力运行实施严密监控。一是强化内部监控。深入开展“两整治”活动,采取“五个一”整治措施,全方位纠治“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问题。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三公经费”的监管,全年在过年的期上压缩70%。制定了车辆管理办法,加强车辆运维费用管理。二是强化外部监控。开展“三员”评议活动。对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员、办税服务员的执法公正性进行评议,奖优罚劣,督促干部依法用权、阳光行权。开展政行风评议活动,及时整改、限期纠制税收执法行为。2011年群众满意率同比下降了14.8%;2012年同比下降了79.6%。三是强化科技监控。依托税务办公自动化(TOA)系统,建立了统分结合、互通互联、实时监控的科技防腐网络。将行政审批、纳税评估、税务检查、行政管理等重要权力全程电子化。各项权力按权力流程闭环运行、信息化流转;对每个人的权力通过数据库严格限定,对每个环节做了时限、权限规定,对超出时限办结的,红灯提醒。满足了任务准入、时限控制、进度跟踪、超时提醒、痕迹保留“五项管理”要求;实现了网上权力公开、规范运行、系统生成、全程监控“四大功能”,形成了“制度+科技”的控权防腐新模式。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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