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服务大局推进法制建设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抚松县检察院以“四走进”活动为有效平台和载体,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深入农民群众和社区群众当中,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关注民生不遗余力,使服务大局与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走进项目保驾护航 该院从预防职务犯罪、保证项目健康发展入手,对全县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对国道鹤大线沿江至万良段、枫林电站、北山生态森林植物园等重大项目开展预防立项和跟踪预防工作。检察干警本着“参与不干预,预防为服务”的原则,与建设单位积极沟通,密切配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确定双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员,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协议。深入施工现场,帮助施工单位建章健制,堵塞漏洞。在建设单位开展“创优良工程,当廉洁干部”活动,并在重点施工标段设立举报箱,建立举报回复、走访、服务、管理制度,到施工现场上法制课,以案释法,开展法律咨询。通过法制宣传,筑起反腐防线。针对不同建设项目做出预防方案,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工程的招投标、资金的拨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去年,华枫实木复合地板等13个重点项目落户抚松;今年初,“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落户抚松,打造出强劲的投资热潮。检察院根据新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工作策略,针对民营企业投资职务犯罪发案几率低的情况,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上。适时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强调在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积极为项目建设“开绿灯”,保证项目健康、顺利发展。 走进农村为民服务 在漫江镇开展服务“三农”法律援助试点活动,通过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现场解答、法律调解,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自法律援助活动开展以来,农民群众向检察官咨询法律林权制度改革、农田地变更、如何处理自留山和责任山等30多个问题,进村入户讲解法律知识4次,召开法律援助座谈会3次,调查了解问题20多个,找当事人谈心谈话40多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0多万元。检察官帮助枫林村村民张宜岭寻找法律依据,争得20多年造林劳动费用的事迹,在抚松传为佳话。 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特别是有关支农专项资金和政策补偿资金的犯罪,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今年,该院反贪局针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立案4件8人,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做出有罪判决,实现了侦查终结率、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三个百分百。加大对涉农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力度,促进粮食购销、土地征用、林权改革等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的妥善处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入全县14个乡镇,倾听民声,了解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掌握农民对国家各项政策的认识程度;了解民意,知晓农民对提高生活水平和发展生产的想法,为其提供信息和资源支持;解决民忧,实打实地为困难农户提供帮扶,为有司法需求的农民提供援助,宣传法律知识;化解民怨,积极排查、调解各种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基层稳定。 走进企业助推发展 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该院党组把服务企业纳入重要日程。去年以来,分别深入到泉阳泉矿泉水集团、林海雪原酒业集团进行调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消除安全隐患,提供法律服务,使企业的生产健康运行。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多次到吉林抚松制药有限公司、松江河发电厂等7家企业,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司法需求和实际困难,先后帮助企业在安全生产、长远发展等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议20余条,并在泉阳、松江河的企业中,设立了2家检察服务站。检察长深入到泉阳龙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帮助企业招商引资,提供转产方面的合作伙伴,使“云达”利润逐年大幅度提升,企业越做越强。今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院党组从关心、支持、爱护的角度,多次深入万良长白山人参市场等民营企业,了解情况、联系客商、帮助解决困难。 一年多来,共走访国有、民营企业30余次;开展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5个,其中5亿元以上3个,4亿元以上2个,6700万元1个;吸收县内18个重点部门和单位成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会员单位。 走进社区热心帮扶 为解决仙人桥镇社区办公场所紧张问题,筹措7万元给仙人桥社区购置200多平方米的社区办公楼;为解决社区办公物品短缺问题,购置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为解决社区文体活动匮乏的问题,购置锣鼓、体育健身器材,支持社区居民组织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解决社区居民法律知识少、对检察机关工作职责不了解的实际问题,干警们深入到社区中,通过座谈、讲课和谈话,进行普法宣传和检察机关工作职能介绍。正规化社区的建立,充分发挥了调节矛盾、化解邻里纠纷的作用,为社区的平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今年的走访活动中,全院干警每到一个乡镇必进一家社区,每进一家社区必真实了解情况,每遇到群众提出问题必完全解答,检民关系进一步和谐融洽。全院54名干警,深入走访430余次,帮扶困难户11户,提供法律援助17次,解答法律咨询6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为13家企业提出预防建议30余条,无偿支援新农村建设财、物累计7万余元。 该院将“四走进”活动当作民生工程来抓,牢固树立“发展是大局、稳定是大局、和谐是大局”的观念,为推动法治建设进程发挥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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