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法院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日期:2011.09.1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作者】 唐新利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日,江源区法院执行局一侧的大厅内人头攒动,虽然屋内温度很高,但人们面带笑容,原来是王某某等20名农民工正在领取工资款。
2010年,王某某等受雇于崔某为江源的一家洗煤厂施工,当工程完工后,崔某却下落不明,王某某等人的工钱也无处可要。王某某等将该洗煤厂告到江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该委裁决,该厂应当给付王某某等20人5.3万元。今年2月份,王某某等20人向江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官找到该厂时了解到,该厂已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看到王某急切的心情,法官们向他们讲法明理,并指导他们进行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厂给付王某某等 5.3万元,该厂不服上诉到白山市中级法院,后二审法院维持江源区法院的判决。判决生效后,该洗煤厂仍拒绝履行义务,王某某等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该厂负责人抵触情绪很大,对此法官向其释法明理,面对法律的威严该厂主动履行了义务,法官们接到执行款后立即通知王某某等来领取工资,在发放现场王某某等一再向法官表示感谢。
(唐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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