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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日期:2013.02.0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刘清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日前,市地税局通过规范公务用餐接待审批、接待标准制定、接待费用上报等制度,加强对公务消费的监督管理。

该局实施公务接待前审批。因公务需要安排就餐的,相关单位须提前申请,说明接待时间、接待事由、接待单位人员和陪餐人数等,按规定的程序审批。接待过程中限额。市局机关和市本级所属单位的公务接待原则上一律在单位食堂办理,严格按接待对象的级别和相应的接待标准执行;确需在外接待的,需事先向市地税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不得超标准接待。接待完成后审核。月末报账时,财务部门加强对各单位接待费用的审核和监督,凡不符合接待程序、超标准、超范围的,一律不予核销,确保公务接待制度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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