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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高考入场检查办法

日期:2013.05.2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蔡冲春)高考在即,为进一步整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规范考试管理,我省出台《2013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入场检查实施办法》,加强对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进入考场时禁带物品的检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

今年,我省将实行“无声入场”,即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接受入场检查时,金属探测仪没有发出报警声响。

涉考工作人员分别在每天的7时30分、13时30分前检查完毕。考生检查时间分别在每天的8时、14时前检查完毕。

检查内容、方式:(一)身份检查。通过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涉考工作人员考试工作证等证件的查验,确认进入考点人员身份合法性。(二)装带物品检查。通过对进入考点、考场人员服装、鞋帽,钥匙、硬币等铁磁性物品随身携带物品的检查,有效阻止禁带物品进入考点、考场,确保考试安全。(三)按照从身体正面至背面、从上到下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测。各部位的探测次数不少于3次,同时对随身携带物品逐一查验。(四)检查人员在对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检查前,将提示被检查人员是否携带了影响入场检查的禁带物品和与考试无关物品,如有携带请自行处理。

检查办法:(一)校门检查,在考点大门入口处,由公安保卫、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进行初步身份确认。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涉考工作人员凭考试工作证件进入考点。(二)操场检查,考点操场内设置若干专用检查通道,男、女分列进入专用检查通道,接受异地监考人员利用身份证识别仪和金属探测仪进行身份确认和禁带物品检查。证件齐全、金属探测仪没有报警为检查合格,检查合格考生须由检查人员在考生《准考证》相应考试科目栏内加盖印章。(三)考场检查,各考点在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组织考生入场。监考人员在考场门与讲桌之间摄像监控范围内对考生进行入场检查,核验考生本人、《准考证》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和存根照片,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禁带物品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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