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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7万农民受益

日期:2014.07.2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经济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杨振梅刘广胜王艳芳)

从2011年起,抚松县委县政府抓住国家对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倾斜的良好机遇,带领水利局班子成员分兵几路,各负其责,积极对上争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将抚松列入国家第三批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

县水利局加大工作力度,由主管局长带队,带领规划、计划和设计单位对农田水利项目进行选点、勘测和论证,制定完成了2011年-2013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省厅批复、水利部审核,被列为全县重点民生工程。

该工程建设期限为3年,计划完成总投资7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4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200万元。涉及10乡镇、30多个村屯,新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6.3万亩,惠及7万农民。到目前,新建塘坝3座;排涝沟道整治203条、81公里;修建田间道路16公里,机耕路15公里,仅在新屯镇、北岗等6个乡镇修建路涵10座,跌水18座,共新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9万亩,实现了田间道路、沟渠排涝、防汛抗旱、灌溉塘坝“四位一体”的农田水利建设。目前第一年度项目建设全部完成,第二、三批项目正在建设中。

农田水利、质量第一。在建设过程中,水利局重点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项目法人机构,落实工程建设管理主体,根据省水利厅有关规定,成立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主要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负总责,实行建设管理、质量安全、计划财务,档案统计统一管理。二是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单位驻现场代表管理制度,水利工程检查监督制度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使施工方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保证水利工程施工顺利开展。三是选择资质高、信誉好、能力强的监理单位,实行“小业主,大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由于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专业齐全,资质合格,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现象。四是严格明确了工程建设各方面的责任,遵照执行《吉林省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吉林省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实行县委、政府监督,水利局监管、检查,施工方自检自查,国家检查验收的四级质量保证制度。

该工程建设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市水利部门主管领导曾多次深入施工现场,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并与施工人员亲切交谈,营造了一种温暖和谐的氛围。这项工程不仅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实惠,还解决了农田渍涝问题,又增加了种植面积,是一项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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