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检察院提高办案质量
日期:2011.12.02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玉清 陈亚威)江源区检察院为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通过对提起公诉案件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实行“三书”备案审查制度,保证了案件无瑕疵,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办案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到达100%。
该院公诉部门在案件作出起诉决定或者收到判决书后的当日或次日,将起诉书、判决书送案管中心备案。案管中心及时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书进行对照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认定事实、定性是否一致;起诉书是否变更起诉意见书的认定事实、定性,以及判决书是否改变起诉书指控事实、定性的情况;是否追诉漏罪和漏犯适用法律是否一致、适用的法条是否正确;量刑建议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起诉书、判决书的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和审结案件;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等八个方面。
截至目前,他们对93起公诉案件进行了审查,全部达到“三书”认定的事实清楚、准确、规范、无瑕疵。同时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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