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日期:2013.12.0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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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A1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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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金英)12月4日,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在合兴大厦一楼大厅联合举办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耀辉,市委政法委、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邮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宣传日活动吸引了不少群众前来咨询。市民张女士说,这个活动开展得好,过去不懂的有关法律知识,经过法律专家的讲解就明白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此次宣传内容有《宪法》、《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戒毒法》、《信访条例》、《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邮政管理条例》和市《关于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等。活动中,市司法局在合兴大厦室内设立咨询台8个、悬挂条幅10条;在室外摆放宣传展板16块、悬挂条幅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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