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领导带头办案创佳绩

领导带头办案创佳绩

日期:2009.08.12 点击数:18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和谐白山)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姜贵成王博凡)今年以来,抚松县检察院认真落实领导带头办案的要求,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做到“四带头、四注重”,在案源减少的情况下,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抚松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已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9人,所立案件已全部做出有罪判决。 “四带头、四注重”即:一是带头讲配合,注重办案工作的统一指挥。坚持做到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线索初查统一安排、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办案资源统一使用“四个统一”;二是带头作表率,注重办案工作的率先垂范。在办理案件尤其是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时,检察长亲自指挥,分管检察长、反贪局长始终在办案一线,与干警共进退;三是带头排阻力,注重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对有干扰和阻力的案件,检察长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各分管检察长与部门负责人带头加强与发案单位联系,保障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带头抓学习,注重查办案件的工作研究。在办案工作中,坚持带头进行办案工作的研究,钻研侦查指挥、讯问技巧等问题,为干警作出表率。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