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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河镇跻身国家级生态乡镇行列

日期:2013.07.16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刘仁峰 刘喜生)

抚松县松江河镇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活动。今年4月,被国家环境保护部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近年来,该镇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各项建设和事业发展之中,坚持以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活动为载体,统筹推动生态城镇化建设。

健全机制,加强领导。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健全环境保护组织,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松江河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办公室,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的实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各项环保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环保法规政策宣传,积极营造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促进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凝聚社会力量,合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编制规划,科学实施。为科学推动松江河镇生态文明建设,镇委、镇政府聘请东北师大城环学院专家,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抚松县松江河镇环境规划》,并经抚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在规划指导下,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在小城镇建设中,促进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严格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六小”等高污染企业入驻松江河,促进了“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和谐统一。

落实政策,加强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政策,不断加大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组织环保部门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管,依法严厉惩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多年以来,辖区内已基本杜绝滥垦、滥伐、滥采、滥挖和滥猎等现象。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各类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城镇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目前,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镇区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6Db(A),均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

科学布局,改善环境。在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过程中,积极推进生态城镇化项目建设。陆续组织实施了松江河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黄泥河防洪与景观工程、松东地区城市供水工程、松江河火车站广场绿地系统工程和城市路网、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等一大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注重镇区整体风貌与长白山区自然环境相融合的原则,积极推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使松江河成为一座自然生态完整、城镇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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