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警示“长寿因子口服液”等未获批准
日期:2010.10.1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 (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据新华社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消费警示称,“长寿因子口服液”、“长寿因子酒”等产品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消费者在购买这些产品时谨防上当受骗,以免贻误诊治,危害身体健康。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接到举报,反映祥康养生堂在生产、销售“长寿因子口服液”、“长寿因子酒”等产品时,夸大宣传产品的治疗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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