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集体林改:“难事”变“好事”
【类型】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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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第04版(环球点击)
【入库时间】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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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长春7月14日电在有的乡镇政府眼中,集体林权改革是“难事”;在个别村干部眼中,集体林权改革是“坏事”;但在老百姓心中,集体林权改革是“好事”。记者近日在森林资源大省吉林省一些林区采访时感受到,有条不紊进行的集体林权改革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一些人眼中的“难事”“坏事”,正在变为老百姓心中的“好事”。 这些天,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城墙街道育林村的林农一个个喜上眉梢。全村1679亩集体林地公开拍卖完毕,卖得的148万元现金全部分给该村的林改人员,每人拿到1138元。从2007年全省启动集体林权改革试点以来,在集体林较多的地方,一般农户能分到几亩甚至几十亩的林地林木。通过种植林下参、药材等,农民增加了就业机会和收入。 然而林改并非一帆风顺。吉林省一位参与林改的基层林业干部说,集体林权改革涉及多方利益。在一些地方乡镇政府眼中,林改是“难事”,由于历史原因,一部分林地在林改前已经流转出去,现在清理这些被侵占和蚕食的林地,畏难情绪大;在有的村委会眼中,集体林是村里重要的收入来源,林改就把这笔收入改没了,所以认为林改是“坏事”。然而,在老百姓心中,林改却是实实在在的“好事”。 集体林改就是要把“难事”“坏事”变成“好事”。启动集体林权改革以来,吉林省充分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做到领导不包办、参谋不决策。为了让林农了解林改,向各乡镇、村派驻工作人员,保证乡乡有工作队、村村有指导员。帮助各村通过选举,确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调动一切因素,为老百姓做“好事”。 集体林改不仅让农民腰包鼓起来,林业管理也变得轻松起来。以吉林省通化市为例,往年的林业发案数量平均每年1500起,实行集体林改后,发案率大大下降,去年仅发生林业案件800多起。此外,林改还调动了种林积极性,通化市去年下达植树任务10万亩,但积极性高涨的林农实际完成26万多亩。 截至目前,吉林省集体林权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在一些地区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各项配套改革也正在进行中。林改中,回收林地数量和群众满意度,均取得喜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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