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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拒不执行拘留途中男子醒悟

日期:2013.07.1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实习生杨雯棋“感谢法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一定听你们的劝告,再也不犟了!”近日,被执行人孙某在被拘留途中幡然醒悟,连忙履行了还款义务。

孙某和王某均系浑江区火车站附近的三轮车夫,2010年6月的一天,双方为争抢客源发生纠纷,在抓扯过程中致王某鼻骨骨

折,双方因经济损失协商未果诉至浑江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孙某和王某因客源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责任,但孙某应承担致王某鼻骨骨折的主要责任,故判决孙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5000元。判决生效后,孙某一直不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经请示批准,判决孙某拘留7日。

在去往拘留所的途中,孙某突然向法官表示自己将立即想办法履行还款义务。经浑江区法院执行合议庭讨论,鉴于孙某能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最后决定解除拘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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