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四项”措施规范土地交易
日期:2008.04.30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综合)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赵炳武安丰君刘新明)抚松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四项措施,有效避免土地交易过程中暗箱操作、违规用地现象的发生。一是实行报送备查制度。县国土部门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按《抚松县重大事项监督办法》的要求,向监督部门报送出让土地的有关资料和政府批文,县纪委检察局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土地一律停止招拍挂,确保土地出让依法进行。二是实行土地出让公告制度。县国土部门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前20个工作日,要在报刊、媒体上发表土地挂牌公告,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透明。三是实行申请人资格审查制度。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县纪检监察局严格审查竞标申请人的资格,对于资质不够或未能足额交纳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的申请人,一律取消竞标资格,确保竞标的公平公正性。四是实行拍卖监督制度。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挂牌拍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现场监督,确保土地出让程序的规范性。 年初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检查出手续不全挂牌1宗,责其整改后二次挂牌、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竞标1人,责其交齐后竞标。全县共出让土地4宗,面积128960平方米,土地交易市场得到了有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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