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违法用地案件处理情况公布
日期:2014.08.04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宏观经济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祝君壁
国土资源部7月30日公布,今年3月其挂牌督办的河北省鸡泽县曹庄乡政府违法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沙尔湖煤业有限公司违法采矿2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目前已依法依规处理。
目前,河北曹庄乡政府已经履行行政处罚,拆除圈建的围墙和临时工棚,将道路路基翻土复耕,缴纳了12.6万元罚款。目前,违法圈占的200.02亩土地已全部复耕,种植了玉米等农作物。邯郸市纪检监察局已分别给予曹庄乡各有关负责人不同处分。新疆鄯善县国土资源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开采,没收违法所得376.6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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