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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损失不报案私自解决被拘留

日期:2009.05.22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社会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5月18日,因涉嫌殴打他人的王某被靖宇县公安局蒙江派出所行政拘留。 家住靖宇县蒙江乡富阳村的王某是同村范某的亲妹夫。几年以前,两人各投资3万元承包了一条蛤蟆沟。2007年,王某付给范某4万元让其退股后独自经营蛤蟆沟。当年秋天,王某的蛤蟆沟被人投毒,王某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怀疑范某退股后有意对其进行报复。为“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王某数次向范某索要1万元损失费,但屡次遭到范某的拒绝。 5月18日上午11时许,王某到范某父亲家向范某索要1万元钱过程中,二人发生激烈争吵,气急败坏的王某顺手从外屋地上拿起一把木工斧砸向范某人肩膀,在范某转身往里屋跑的过程中,王某又用斧头砸向范某的胳膊,被追打的范某跑到炕上走投无路后,王某继续对范某实施侵害。 蒙江派出所接到范某的报案后,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将王某擒获,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付希敬朴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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