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王虹律师二三事

王虹律师二三事

日期:2009.05.2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社会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王虹是抚松县司法界的知名人物,不是因为2003年被县人民政府聘为首席法律顾问,而是她从1999年担任新成立的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的10年来,带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奋力拼搏,锐意进取,从白山市目标管理考核开始至今已连续6年被评为第1名,2008年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中被评为先进集体。王虹个人连续5年被市、县评为先进工作者,2005年和2008年被县委、县政府各记三等功一次。在百姓心中,最值得称颂的还不止是这些成绩,而是她心系弱势群体,为弱者、贫者撑起了一片蓝天。 2007年9月6日一上班,就有6位农民手里拿着照片,火急火燎地找王虹解决困难。原来是抚松镇太平村的村民,同年7月在县农科站植物医院门诊部购买了黑龙江省碧丰有限公司的碧澳70大白菜种子。种后,不包心、有的窜苔,就拍了照片找到售种子的代理商,不给满意答复,又到县农业局、县政府上访,事过两个月也无结果,后来,焦急的农民得知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虹最热心帮助有困难的群众,便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请王虹处理这个难题。王虹了解到这6户农民共种植40亩大白菜,按往年每亩可收入1千元,今年种的白菜只能收入一半,他们都留有买种子的收据、包装袋等证据,要求出售种子的商家包赔损失。王虹又细心了解到他们往年也种这种白菜籽,都获得好收成,今年种子第1次出了假。她看到农民当时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立即拿起电话拨通了包装袋上的电话号码,找到了这家公司销售部的王经理,向他介绍了案情,希望调解解决问题。商家开始表示每亩地赔偿200元。农民们不同意,她又第二次拨通电话,据理力争,商家又答应给每亩地赔偿300元,农民还是不同意,接着拨通了第3次电话……王经理被王虹的执著打动,说:“有你这样认真依法办案的律师,我们信得过,同意每亩按500元赔偿损失,马上汇款,并向农民朋友致歉。”商家言而有信,3天后汇来了款,王经理又特意给王虹打电话:“我们已经让抚松代理商带现款到法律援助中心交给你,并请你亲手交到农民朋友手中,我们就放心了。”9月12日上午,6位农民从王虹手里接到了两万元的赔偿款。 王虹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过程中,始终将促进社会和谐作为重要任务并取得了优异成绩。2008年3月3日,抚松镇居民张玉兰慕名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非要找王虹不可。原来,张玉兰在城内一条街上有一处门市房,以卖油条和豆浆为生。2005年按照城镇建设规划,张玉兰房要拆迁,建筑商作为甲方与被拆迁人张玉兰作为乙方于2005年10月22日签订了拆迁协议书,甲方保证在2006年1月30日前将住宅楼B栋第1号同等面积的门市房交还给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迁出。因张玉兰不识字,没有看设计图纸。房屋建成后,张玉兰发现调换后的房屋与协议不符,给的是新建成的冷库旁边的一间耳房,冷库制冷机一启动,房屋就颤动不止,根本不能用做门市,甲方不给调换,张玉兰当即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换房诉讼,开庭审理中,法院看了图纸与协议书均相符,认定甲方没有过错,判决张玉兰败诉。张玉兰不服判决,又上诉到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仍维持了一审判决。张玉兰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从2007年4月进京上访,还是没有结果,经人指点,找到王虹。王虹看了张玉兰的全部上访材料,听了她两年来的上访痛苦经历,讲的凄惨,听的动容,她拉着张玉兰下了楼,骑上自己的摩托车,后边载着张玉兰,直奔调换给张玉兰的“门市房”。王虹进到冷库的耳房内,房屋还在颤动,当时就确认甲方违背了协议。“我一定帮你打赢这场官司,讨回公平公正。”为此,她又取得了大量证据,为张玉兰提起了申诉,县法院根据律师提供的新证据,对本案进行了重审,判决甲方赔偿张玉兰房屋及其它经济损失共计27.8万元。张玉兰接到判决书后,激动地说:“我打了几年的官司和上访,都没有解决困难,王主任接手后只用了两个月时间就给解决了,真是咱百姓的贴心人。”她接到赔偿金后给王虹送钱被拒绝,送贵重礼物也被谢绝了。她实在过意不去,给县法律援助中心送了面锦旗,上面绣着:法律援助得民心,无私奉献尽职责。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