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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镇为低保户解决住房难问题

日期:2014.08.0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6版:民生服务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李海涛)

为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制度作用,切实解决泉阳镇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抚松县泉阳镇政府积极争取,于2014年4月份在泉阳镇新华社区选址,并开始施工建设公租房小区“永泰三期”。小区占地总面积3900余平,共有住房72套,每套50余平。

施工过程中,泉阳镇政府积极协调各部门,为施工方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为工程建设创造一流施工环境。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把工程管理关、质量关和安全关,努力把泉阳公租房项目打造成“价低质优”的精品工程。项目建成后,对申请公租房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别按建筑面积50平米以内每平方米1元/月和每平方米3元/月的标准收取租金,对超出50平方米以外的一律按每平方米5元/月的标准收取租金。届时将惠及更多的低收入群体,提升全镇整体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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