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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日期:2013.11.22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2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艳君)靖宇县开展优抚工作做到政策到位、款物到位、发放到位、服务到位,全力维护优抚对象的权益。

目前,靖宇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治病有保障。今年投入12万元,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投入20万元用于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日常治病用药和大病救助。通过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大病救助两项保障措施,实现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治病全额报销。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有保障。由于优抚对象大多年岁已高,且体弱多病,除了享受定期优抚补助外没有固定收入,为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靖宇县把所有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及家属(老伴儿)全部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每月享受低保标准230元至300元不等。对生活仍有困难的优抚对象实施社会救助,全年共发放生活救助资金28万元。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有保障。2013年投入资金16万元分别用于老兵修房12户32间、租房户和15名居住在光荣院的老兵补助。2013年共社会化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186万元,优待金105万元,发放农村老义务兵生活补助11万元,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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