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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日期:2013.07.0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税率: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注:铁路运输服务未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畴,仍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征收营业税。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注:适用6%税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注:本条是对应税服务零税率的规定。①对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意味着应税服务能够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从而提高了本市出口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现代服务业的深入发展和走向世界创造了条件。对于调整完善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特别是促进服务贸易出口具有重要意义。

②对于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其中:国际运输服务是指:a、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b、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c、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同时,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增值税征收率为3%。注:本条是对增值税征收率的规定。①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征收率为3%。②一般纳税人如有符合规定的特定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

特定项目是指: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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