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广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日期:2014.10.3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君)
日前,市工商局、市住建局联合开展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宣传培训工作。市区3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同印刷企业参加了培训。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国家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在2000年版合同文本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后修订而成的,分为预售、现售两个版本,较2000年版的合同文本具有更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新版合同详细记载了合同标的物的基本状况,强化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细化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合同出卖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增加了对购房人信息保密的条款等。新版合同文本对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合同双方义务,注重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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