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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8.0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4版:视野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长春市政府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每日6时至20时,三环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2015年1月1日以后,禁行区域扩大至四环路以内。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下达大气重污Ⅱ级橙色预警或Ⅰ级红色预警信息之日起,至宣布预警信息解除之日止,每日6时至20时,绕城高速合围区域(不含绕城高速)禁止“黄标车”通行。 张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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