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最美白山人”评选活动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周汝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引领和激励全市人民争当文明市民,弘扬社会新风,共建美丽白山,我市将开展“最美白山人”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长白山日报社、白山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主办。时间为2013年7月至10月,期间共评选“最美白山人”10名,提名奖10名。评选的标准和范围是: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事迹突出,在本行业、领域作出重大贡献;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和典型性;群众广泛认可,社会影响力大、反响强烈。凡自觉履行自身职能和社会功能,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市内常驻居民,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启动部署阶段:全市各地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在辖区主要媒体上刊发活动消息,部署活动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宣传发动阶段: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和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和推荐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条件标准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推荐申报阶段:“最美白山人”推荐申报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各部门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县(市)区各推荐3名候选人。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可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乡镇街道、社区,也可直接报送县、市文明办。四是审议评定阶段: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根据基层推荐情况,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最美白山人”候选对象,并送报相关推荐材料,经全市活动组委会审核后提交评选委员会审议。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和投票,将候选人名单在长白山日报等媒体上公示后,确定“最美白山人”及提名获奖名单。白山广播电视台及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对20名候选人的人物专访、事迹材料加工、录像制作和展览播出。五是表彰推广阶段:市委宣传部召开“最美白山人”颁奖大会,对入选的“最美白山人”进行集体表彰,并将受表彰的“最美白山人”作为各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推荐对象。同时,各新闻媒体对“最美白山人”的先进事迹予以深度宣传报道,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产生情感共鸣,兴起向“最美白山人”学习的热潮。
开展“最美白山人”评选活动,旨在挖掘平民英雄,发现草根明星,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团结友爱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打造城市名片,深化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用典型的事例激励和带动全市居民做好人、扬正气、促和谐的有效手段,为建设经济较发达城市聚集发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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