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城市居民低收入认定标准
日期:2013.10.1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3平安白山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宋洪禄张伟)近日,我市将市区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月人均620元,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动态管理,并向全社会公布。
城市居民低收入最新认定标准,是在对市区经济发展水平、近年来物价上涨和财政承受能力等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城市低收入家庭在医疗、住房、教育等基本生活方面的支出需要而确定的。新标准的实施,将惠及更多生活困难城市居民,进一步保障市区生活困难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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