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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民一庭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日期:2010.01.0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李勇于大涛)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女性集体的最高荣誉———“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集体。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共有女法官5人,占全庭总人数的50%。2006年,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该庭组建了由副庭长李晓伟为审判长的“女法官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案件。“女法官合议庭”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女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开展“巾帼建功立业”活动,共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00余件,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别是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女子合议庭的女法官们运用其自身的优势,成功调处多起婚姻家庭纠纷案,有力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孤独的老人晚年生活有了保障,使离异家庭的子女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从而促进了社会和谐。 2007年3月,该合议庭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08年3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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