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法院立案庭严格要求擦亮窗口
日期:2014.10.10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安芸奇)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江源区法院立案庭在日常工作中注重队伍廉政建设,并提出具体要求,严格窗口纪律。
明确规定立案窗口不能为当事人介绍律师,也不能为律师介绍代理案件;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托人的任何馈赠和吃请。特别是对于请托人,对于假手送礼或拐弯抹角的请吃行为要一概予以拒绝;遇有利害关系的案件,自觉申请回避,如果未主动申请回避造成不良影响或错案的,要承担法律或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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