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江源区扶持农村集体经济

江源区扶持农村集体经济

日期:2013.03.0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农村天地)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刘富民)江源区创设“资金、奖补、财税、政策、帮扶”5种扶持方式,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程,全面增强村级组织保障能力。目前,全区有29个村新上集体经济项目,有42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其中超过10万元的30个,超过20万元的15个,超过50万元的3个。

资金扶持。区财政连续三年每年设立500万元扶持资金,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每年打造5个集体经济示范村,扶持10个集体经济空壳村。

奖补扶持。对发展食用菌、经济作物等特色种植,野猪、长白山黑牛等特色养殖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给予奖补,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品牌创建效果好的村进行奖励。

财税扶持。将村集体企业新增税金中区留成部分的25%奖励给村集体;村集体新办企业三年内的所得,区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村里;村集体开发“四荒”、林地、矿产等资源的,有关资源补偿费用实行全部返还。

政策扶持。农业、发改、工商、住建、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在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中做到优先安排,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税费减免。将闲置的校舍、厂房等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各区直部门在土地、山、水、河、林等自然资源方面主动让利于村集体。

帮扶扶持。选派60名区直部门“一把手”和副职领导干部到各村任党组织“第一书记”,重点帮助协调资金、物资、政策等各项要素,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抽调22个涉农部门副职领导和骨干业务科长,成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推进组,为全区60个村量身定制“项目建议书”。安排84个区直部门长期包村,2012年投入帮扶资金及折合物资共计442万元。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