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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日期:2014.08.1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包杰志义)

靖宇县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严格把好煤矿复产验收关口,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县安委会制定了《靖宇县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县领导及安监局高度重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对全县煤矿安全和煤炭行业发展进行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各煤矿矿长签订了煤矿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强敏感时期安全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同时,积极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全县煤矿开展安全执法检查34矿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46份,通过部门检查、企业自查、聘请专家检查,共查出各类隐患58条,经复查,各矿已整改完成57条,整改率达98%。他们还认真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今年上半年,重点对未复工、复产的矿井加强了安全监管,要求所有未复产(复工)矿井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活动,共检查88矿次,把住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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