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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有规模有特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日期:2013.04.1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4版(国内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卫敏丽)

民政部近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旨在用三到五年时间,初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体系。

本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培育扶持。即民政部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创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或落实购买服务、税收减免、票据使用、人事保障等配套政策,完善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多方位支持。积极推动直接登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有规模、有特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政部还将引导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展公益项目。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动政府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购买公益服务。加快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中心、行业自律组织、城乡社区等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资金、场地、人才、技术、项目、信息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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