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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多用途是制度创新

日期:2010.01.2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日,广西颁布实施的《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中规定,从2010年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非销户提取”,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只能用于买房的住房公积金有了另一种利用方式,这种做法让人叫好。 政府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只是一个管家,为缴纳公积金的人保管此笔款项而已,保证其用到购房上,但如果一个人得了重大疾病,面临生命威胁而又缺钱治疗,将原本用于购房的资金用来治病自然是合情合理的,在生命健康与住房之间,选择生命,因为没有生命,一切资金都将失去意义。 “专款专用”的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其他用途呢?支持者认为其可以提高大量处于闲置状态的公积金的利用效率,反对者则担心将给住房保障带来风险。 笔者认为,广西的做法是一项惠及民生的政策,也充分考量了生命和住房之间二者价值,是符合大多数人的愿望的。试想,一个急需救治生命和健康的人把自己的钱存成公积金,由于制度所限而不能取出用于治疗,对需要的人怎么看也是不道义的。 广西的做法,打通了住房公积金与其他的社会保障资金之间的界限,在制度上绝对是一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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