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长白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做到“三延伸”

长白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做到“三延伸”

日期:2012.03.0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祝炳岩 刘永蔚)

长白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强化侦捕诉一体化建设,加强与侦查部门、公诉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到侦查监督工作“三延伸”。

将侦查监督延伸到案件受理之前,主动介入和引导侦查,为防止案件瑕疵和推进矛盾化解打基础。对重大、复杂案件应侦查部门邀请或侦监部门主动要求提前介入;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控告、举报的案件提前介入,以便于化解矛盾;同本院自侦部门商定,对于职务犯罪批准逮捕上提一级的案件,要尽早把案卷材料送检察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审阅,从而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质量。

将侦查监督向外延伸到案件办理之外,努力做好关联工作,尽力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对于一般轻微刑事案件,坚持慎用逮捕、调解优先的原则,只要能保证诉讼,一般不予批准逮捕;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瑕疵与侦查部门及时沟通、逐一讨论,以保证案件质量;对审查案件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堵塞发案漏洞。

将侦查监督向后延伸到案件办结之后,对捕后和不捕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全面掌握情况,适时进行监督。对捕与不捕的执行情况及执行后的变更情况进行跟踪;对案件各个诉讼环节进行跟踪,加强与公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强化捕后撤案、捕后不诉以及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避免捕后与移送起诉前出现侦查监督真空,以体现监督的完整性;根据案件处理结果认真回头反思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做到一案一反思、一季一分析,半年一总结,及时吸取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案件处理提供借鉴,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