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酒后踹坏邻居门酒醒后悔忙道歉

酒后踹坏邻居门酒醒后悔忙道歉

日期:2011.10.1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作者】 姜鹏雷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社会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日的一个下午,江源区公安局松树派出所接到松树镇居民刘某报警称:其邻居于某酒后将他家大门用脚踹坏。接警后,松树派出所立即展开了调查。

经查,事发当日,松树镇居民于某酒后回家的过程中路过其邻居刘某家,于某知道刘某的妻子近期生了一个孩子,平日里两家邻居处得也不错,于某提出要看看孩子。刘某的妻子因为孩子小,遂称孩子睡觉了不能看。在酒精作用下的于某大为不满,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于是双方大骂出口,继而于某用脚将刘某家大门踹坏。事发后,当事人于某找到派出所说自己真是酒后无德,伤了邻居感情,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松树派出所在查清这一事实后,根据双方邻里的特殊关系,本着化解矛盾的处理方法多次找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双方都能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本案中存在的不足,并能对对方行为进行原谅。最后在松树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和好如初。 (本报记者 姜鹏雷)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