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2抚松公安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邵世娜)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公安局“10.2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队伍战斗力,抚松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现状,严肃纪律、明确职责,通过四项措施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
加强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严格落实一把手“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自律意识,担负起队伍管理的重大责任,及时提醒告诫,严防教育管理漏洞。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使民警形成良好的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树立良好形象。教育全体民警公正、公平、规范、文明执法,用扎实有效的工作维护好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
贯彻学习并重,确保取得实效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转变作风《八项规定》及省、市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刚性规定,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和“三项规定”,把执行“三项纪律”放在执行“五条禁令”同等重要地位,层层传达学习,将“三项纪律”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民警,要求全局逐条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结合中央、省、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目标要求,组织民警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可能发生违纪行为的漏洞和环节进行剖析,坚决制止违反“三项纪律”的问题发生,进一步提升民警对执行“三项纪律”的思想认识。
认真查摆剖析,对症整改问题
各单位召开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形势分析会、全警谈心谈话会,开展讨论活动认真自查和互查,梳理内部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部分民警存在的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不坚定的问题,同时关注平时执法中的一些老问题,针对细微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做到防微杜渐,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同时推出一批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的便民利民新举措,简化办事程序,杜绝影响服务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
加强检查督导,保证措施落实
纪检、政工、督察部门结合案件回访工作,组织发动全体民警,特别是派出所、治安、刑警等重点岗位的民警,认真开展自查活动,查找影响群众满意的问题,切实改变作风。按照县局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这些部门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同时紧紧围绕“五条禁令”、“三项规定”、警车管理、值班备勤、执法执勤、民警“八小时”外生活等内容,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群众投诉案件,信访、督察等及时受理核查,及时查纠苗头性问题,不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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