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债不成放火身陷囹圄后悔
日期:2011.08.0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社会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家住抚松县万良镇大方村的农民王某2010年秋为本村村民李某干活,李某欠王某300元工钱,王某多次向李某索要未果。今年1月21日晚,王某酒后再次来到李某家索要工钱,但任凭他怎么敲门李某就是不给开门,一气之下王某随手将手中的烟头扔向李家房后的玉米垛,将玉米垛点燃,后被王某和李某家人将火扑灭。近日,王某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本案中,王某本是民事纠纷的债权人,按老百姓的话讲是有理的一方,他本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一念之差用放火的手段发泄私愤,非但没有帮助自己索回工钱,反而把自己送进牢房,真是得不偿失。 (李丽杰 王洪涛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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