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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向赵春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日期:2009.05.2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赵春芳,靖宇县人,现任吉林泉成律师事务所主任。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律师工作23年来,她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宗旨,以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律师事业的无比热爱,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扎根山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代理千余起案件,无一起案件引起当事人的投诉;她情系百姓,为山区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千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百起;她自觉服务大局,长期义务担任靖宇县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法律顾问,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大量经济案件和群众信访案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她乐观向上,以顽强毅力与病魔作斗争,始终战斗在法律服务的第一线。赵春芳同志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得到了各级组织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大政法英杰”和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 赵春芳同志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律师行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新时期人民律师的楷模,是共产党员学习的榜样。广泛开展向赵春芳同志学习活动,对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群众观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对于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困难的信心,自觉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全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向赵春芳同志学习活动。 向赵春芳同志学习,要学习她忠于法律、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履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学习她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政治觉悟,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她心系群众、服务为民的宗旨意识,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把为群众服务的工作落到实处;学习她扎根基层、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学习她不畏艰难、顽强拼搏的优秀品格,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战胜一切困难的坚强意志,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开展向赵春芳同志学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出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要把开展向赵春芳同志学习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同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强素质、增信心、做表率”活动结合起来,着力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群众振奋精神、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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